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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要债公司:债权人转让的无效情形有哪些?

发布时间:2022-06-01 10:47:02  浏览:465次

  文章标题:广州-广州要债公司:债权人转让的无效情形有哪些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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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文:

  要债公司:债权人转让的无效情形有哪些?


        (一)债权人转让的无效情形:


  1、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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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、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;


  3、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。


  (二)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


  第五百四十五条,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,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:


  (一)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;


  (二)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;


  (三)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。


 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,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。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,不得对抗第三人。


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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